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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赠送的露台(2楼,有使用权无产权)如果将来漏水,责任谁负

广东-惠州 12-19 11:19  悬赏 0  发布者:0yingz……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2年买的房子,位于2楼,赠送了露台(露台没写进合同,面积也没写进去,房子单价远比其他单位高,露台有使用权无产权),楼下是商铺,如果将来漏水,责任谁负
问题补充:
目前物业、开发商都说将来需要我们自己对露台进行防水处理,而且由于是属于我们自己使用的,以后楼下住户漏水需要我们负责。
整个露台有200平方左右,防水工程较大,开发商是否要先做好防水并为将来的维护负责。
我们是否应该签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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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23
可以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23
虽然是赠送的,但是开发商需要负责的。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38
开发商是责无旁贷的
回复时间: 2012-12-19 12:01
看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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