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公司犯罪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能否索赔?

 08-29 12:39  悬赏 5  发布者:ccf9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6)
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甲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存折骗取乙钱财共计50。5万元(甲现已离职)甲现在无力偿还。请问,是否可以追究该信用社之责任?如可以的话,有把握追回多少?『该存折现在乙手中』
问题补充:
存折系农村信用合作社股金证,公章亦是信用社公章(因暂未报案,无法知晓两者真伪)如两者是假的,或一假一真,或两者都是真的情况分别如何?望不吝赐教,谢谢!!!  『据甲承认,钱根本未入信用社,而是自己挪作它用(开的户头是我母亲的名字,乙方,其实就是我母亲,已过世,她根本不知情,以为钱还在信用社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08月29日 12时48分
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单位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明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8-29 12:41
如果认定为表见代理的话有可能,但我认为希望不大。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08-08-29 12:42
不能。
回复时间: 2008-08-29 12:43
可以起诉信用社,把握要看你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8-29 13:14
既然是伪造 ,公章应是假的,这样信用社不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8-08-29 13:20
   你说的不太清楚,如果是骗取的话,有可能构成诈骗犯罪,涉及刑事案件。
   如果甲冒用乙的名字开户,存折和公章都是真实的,同时信用社没有过错的话,信用社就不承担责任。如果公章为假的话,信用社也不承担责任。
   信用社如果要承担责任,只有在存折和公章都是真实的,但名字为冒用乙的名字,同时信用社在审查时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能成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08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68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90
广东 东莞
人气:949
山东 东营
人气:26070
山东 菏泽
人气:2157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