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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后工资与约定不符

北京-朝阳区 06-13 21:07  悬赏 0  发布者:lala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月入职一家台资公司,之前约定好试用期工资以及转正工资。试用期满后主管同意当初约定的转正薪资,但以公司HR部门以流程复杂为由,承诺最后会按照承诺工资补发差额。
最近一次又以大老板心情不好为由拖延转正部分的薪资。前几天又发出通知说各地区主管没权利与员工约定工资。
因所有合约都是试用期的,所以想问下如何取证才能保护自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3 21:14
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如能证明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不同,完全可以从入职之日起就按转正后工资发放。
回复时间: 2010-06-13 21:19
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0-06-14 10:32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如果合同上约定你的工资,而公司没有足额支付,你完全可以要求补足。
3、如果被拒绝,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足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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