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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按和我签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广东 03-06 16:25  悬赏 0  发布者:wenqif…… 给我留言  回答:(3)
单位是2009年3月25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10年3月25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2010年3月4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另外可以再追加1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而产生的代通知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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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6 18:09
可以的,公司应该补偿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聘请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联系电话:13828783320
回复时间: 2010-03-06 19:29
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尽通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3-06 19:34
可以追加一个月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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