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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四川-甘孜 01-04 03:00  悬赏 0  发布者:303055…… 给我留言  回答:(3)
6月26日,在移民局和水电协调小组,吉牛电站移民处,XX村村长兼书记的XX,村民代表XXX和XX、XXX在XX电站XXX的会议就XXX天麻基地和沙场被淹没一事交换了意见,听取了村上和村民代表对此事提出的建议,并对此事为何没纳入规划找出了原因,会上XX电站的协调员说了主要原因,是当时就此地的归属问题和森工局有争议,在实物调查时所以没对此进行登记和调查。村上对此事也证实了当时业主是请过十一局测量队在2011年对沙场上的事物进行过测量和登记并问过当时测量的人员,也从他们口中知道并明确了是对沙场上的沙石进行量方和登记,所以一直都认为是业主已知道并将对沙石场进行赔偿的,就从未找过电站和移民局,可到今年六月电站大坝完工关水,使水位上涨,冲走了部分沙石,我门才到移民局询问此事,而得到的回答让我们着实不敢相信,说实物指标调查上没有此项,之后村民代表也多次找过电站,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我们村民的血汗钱来之不易,而不能因为XX电站的前期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使我们蒙受经济损失,权属问题的纠纷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现在大坝主体已完成,水位一天比一天高了,我们守场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随时受到威胁,另外对电站提出我们是否合法一事,我们也做了回答。因为我们最早的天麻基地是经过村、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同意我们建设了的培植种苗就需要在沙中进行,我们前期就小型的采过砂,在刘总知道情况后,为减少损失,就让我们生产沙石,如果没刘总给我们出面协调,我们不可能牵上电,更不可能也给水电提供一部分沙,如果没有刘总的承诺,谁会投入资金买设备,可想而知我们所受到的损失是为电站建设一手造成的,至于合法不合法,因我们是在当地地中采沙而不是河滩上,因要砍掉杂木,我们还到林业部门办了相关手续,到水电部门问过,他们说是不属他们的管理范围,更何况在2009年前的采沙是县上下过文件的,由村上代管,所以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说法了。而至受电站建设影响的人民的利益而不顾的做法和当今国策以人为本的政策相违背,不为受电站建设影响的人最基本的利益考虑的作法我们想应该不会受到县上有关领导的支持。今年十二月份水电十一局在和我们没商量的情况下,就把挖掘机开进我们的堆料场地,还用我们已分筛好的石子,从大坝到我们的沙场之间填了一条路,方量在五千方左右。我们不知道这种做法对吗?请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裁定。我们的合同是2004年签的,当时电站修不修都还不知道,所以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是不相互违背的,理应得到赔偿,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作出合理的决定,让我们的生命财产不受制涨水的威胁,早日撤离库区,支持电站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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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4 09:48
你好,修建大坝,占地占林,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给予合理的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04 09:53
你可以要求给予你适当的赔偿的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04 11:08
你好!修建大坝,占地占林,造成经济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你们的实际损失,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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