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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死亡单位是否需承担哪些费用?

广东-东莞 01-07 12:51  悬赏 0  发布者:覃廷真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公司一员工在家因脑溢血突发经抢救死亡,公司是否要承担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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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7 13:43
家属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回复时间: 2013-01-07 12:52
承担抚恤金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07 12:54
你好!是因员工自身的病情导致死亡,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但从道义上讲可以补偿家属一部分。如果觉得回答满意,麻烦给评个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1-07 14:39
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可能会好一点
回复时间: 2013-01-07 14:47
你好!如果你所发生的问题是在广东省内,就应当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执行,该暂行规定第十条载明: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 个月工资 (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 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 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 ,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此规定承担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1-07 16:04
按照非因工死亡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07 20:48
非因工死亡,广东地区用人单位总计赔偿15*1812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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