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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撞伤农民

山西-忻州 01-12 15:37  悬赏 0  发布者:wxf665…… 给我留言  回答:(7)
2012年6月7号晚上9点多,我打完工骑着摩托车回家,当时灯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当时没有报案肇事者说我是国家工作人员私了吧,几个月后,病也不给看了,肇事者躲着不见受害者,受害者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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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2 15:38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依据承担,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或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1-12 15:39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12 15:39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1-12 16:06
收集证据,证明是他所为,他有责任,然后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12 19:56
你好,建议报案,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提出民事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1-12 22:34
可以起诉主张
回复时间: 2013-01-13 22:15
你好!
    建议尽快报案,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根据该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证据提起诉讼,争取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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