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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问题

北京 06-19 20:52  悬赏 0  发布者:greenw……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前男友同居6年于2000年买了一处房屋,准备结婚用,后因性格不和打架分手,房子是贷款的,买卖合同是男友的名字,2001年分开时,我们有一辆车,和这个贷款房子,他说都给我,就走了!事隔九年,这些年房子贷款都是我还的,我住在这房子里,现在男友回来要和我解决房子的问题,说要卖了和我一人一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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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9 21:02
可以要求确权。
回复时间: 2010-06-20 10:00
可以确权。
回复时间: 2010-06-20 10:26
搜集证据证明对方已经赠与给你,你可以要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你,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回复时间: 2010-06-20 12:12
你可以要这些财产,建议详谈以提出好的对策。
回复时间: 2010-06-20 12:15
尽快带材料当面找律师咨询帮助。可电话联系预约
回复时间: 2010-06-20 16:16
除非有证据证明,应当认定房屋为男方所有,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你支付的房款,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银行利息,或者获得房屋的升值部分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6-21 11:38
该房屋房产证办了吗?这房子您的权利同合同和您还款的情况相关,可以持有材料联系律师面谈,审查材料后提出对策。
回复时间: 2010-06-22 16:08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个人还款的部分属于您个人的财产,首付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共同共有的财产,您前男友只能对此部分进行分割。而不能是每人一半。
律师提示您,因为合同登记为您前男友,所以您和他谈的时候尽量能够录音,来证明当时出资是双方出资共同还贷,还有分手后自己还贷的时间等等,否则对您不利。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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