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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问题

重庆-垫江 12-21 17:47  悬赏 0  发布者:蔷薇殇逝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工程项目做工,去年12月31日受的工伤,医院建议暂休1个月,在项目部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还没有下来,这个项目所做的工作又完了,我就在4月份的时候去其他工程做工,那在原项目部的停工留薪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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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2-21 18:31
按主管部门规定核实
回复时间: 2018-12-21 19:40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
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2-21 22:36
你好,建议你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12-21 23:18
按原来工资标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8-12-22 09:46
按主管部门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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