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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06-21 09:30  悬赏 20  发布者:胖帅帅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聊城 回答:(3)
我哥哥在5.16日晚与以前的同事聚会.在聊城地摊喝酒被一不认识.没说一句话的人.用满满一啤酒瓶打在头上.跑了.面部耳朵缝合50多针后鉴定轻伤.第二天我们找到了凶手.我们是平民百姓.公检法没人.我们一直要求抓人走正常手续.新区派出所一直到了6.4日才录的对方的口供.一直已种种理由就是不抓人.闲麻烦.要我们走公诉.我们该如何
问题补充:
我和我哥哥到分局的法制科投诉了.他们解释派出所案子多.不会向着谁.公诉.自诉.抓人都走不通.不如调解.换个警官办案还是在那个派出所.意思别管怎么直最后有说法.他得陪你钱.我们要求抓人.法制科解释抓人7天就保释.检察院不批捕.除非有关系才能批捕.我们一想凶手的姐夫就在检察院是干部.他们又拖的公安局分局的部门科长说事.哎.我们真是又流血又流泪.只好回家听信自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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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于柱律师
  • 电话:13011735168
  • 42205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21日 09时38分
到分局的法制科投诉,或者到检察院投诉,进行伤情鉴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一步到位.指点迷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1 09:35
你写错了吧 怎么是“要我们走公诉” 你们还不满意啊 是叫你们自诉吧?

你们可以找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0-06-21 09:55
向公安局或向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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