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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诈

北京-东城区 01-19 11:41  悬赏 0  发布者:xiaogu……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名银行员工,1月18日下午,一女客户来办理活期转定期业务,不是存折本人,无双方身份证,网点以人行文件为依据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客户称在别的工行就不用,以执行制度不一样导致她损失为由,让网点赔偿了她1000元,给她送身份证的女友也给了600元。此客户两年前也因为业务事情要求柜员赔偿了500元。
    我是负责营销的,出事时正在为自己的客户业务出错而找主管业务人员,经过大厅时,大堂经理将我拦住,问我怎么办,因我第一不是管业务的,第二不是管服务的,第三还有重要事情没办,所以小声跟大堂说我做不了主,还有急事儿,这不是有领导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要问我!同一时间客户正在打电话声音巨大!我说完话就继续办事去了!
    晚八电半,当客户收下1600元钱后,要求我赔礼道歉,我出来道歉时,客户第一句话就说:“是她吗?别随便找个替罪羊!”又问我躲她干什么,为什么不给她处理,我回答说没躲您,我真解决不了,我这里还有个客户办业务6亿5,特别着急,我也不管业务处理不了!客户又说我重视大的不重视她这小户,觉得我不诚恳,还会再来,要求我公开赔礼道歉。
    这件事我是否能够得到从法律上的帮助,我做为一名银行员工可以赔礼道歉,但再让赔偿,客户是否就属于讹诈!我需要做什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如果她再来,我是否需要律师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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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9 11:49
如有需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协助。
回复时间: 2013-01-19 12:02
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19 13:24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1-19 15:44
好的服务每个人都需要,至于这种无理取闹之人,没有必要一再忍让,没必要公开道歉。用行动表明你的立场
回复时间: 2013-01-19 20:39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20 08:09
这种人没有必要给她道歉,无理取闹之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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