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罗雨晴  蒙彦军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咱信阳肖王的!我丈夫几年前在光东陆丰和一个女的以夫妻名义生活

河南-信阳 03-11 22: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是咱信阳肖王的!我丈夫几年前在光东陆丰和一个女的以夫妻名义生活,二人现在并且有了两个孩子,今天我老公和那个女人孩子都回咱肖王了,他说要回来和我协议 离婚,我们已经好几年不在一起了,我带着俩儿子一直在家也没有经济来源,以前想着起诉他重婚,没起诉的钱也没起诉。现在他回来找我离婚了,我想问问我该向他要多少钱,都以什么名义要?谢谢你!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12 08:12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可以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9-03-12 00:12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3-12 07:31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可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9-03-12 11:21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3-12 14:31
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和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复时间: 2019-03-12 15:04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等,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3-12 18:18
对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离婚时,可以主张赔偿。可加微信手机号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山东潍坊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6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4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2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5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2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