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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恶意克扣及拖欠我工资,上班的20个月未交过劳动保险

北京 01-30 23:48  悬赏 0  发布者:100294……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2011年5月5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司上班。公司于2013年1月16号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在岗的20个月公司没给我交过劳动保险,现在还恶意克扣工资及拖欠工资,如果我不在罚单上签字,就不给我发工资。基本工资是1200,公司以不正当理由罚我900,合理么?公司也从未把劳动合同交给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要求公司赔偿保险,20个月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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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31 11:13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31 00:4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31 07:05
单位不给上保险,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能补缴的补缴,不能补缴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1-31 09:34
1,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2,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没有给你的,那么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单位发放劳动合同。
3,关于缴纳保险的问题。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1-31 09:41
您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单位应该足额的支付您劳动报酬并且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并且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
回复时间: 2013-01-31 09: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31 11:22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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