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蒙古-赤峰 01-31 21:57  悬赏 0  发布者:wjy189……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这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投入部分资金(个人再投入一少部分)为林场正式职工盖楼。政策规定五年内不允许买卖,可房子没建完就已经有很多林工就把楼房卖了。合同大致意思是:买房人代付“需要个人投入的资金,然后给卖房的林工定额资金,卖房林工把楼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转让给买房人,五年后协助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就是违约责任。现在有的卖房户看见国家后续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后想找买房人讨要这个钱,我想知道项目资金是投给楼房建设的,而卖房户已经出让了所有权和使用权,再要项目资金这种做法合理吗?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假如合同无效,处理时能否考虑违约责任及买房到现在的房屋增值?谢谢!-----实在不好意思,我现在没分了,以后会给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1 07:48
详情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福建莆田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125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8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907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