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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

北京 02-01 18:49  悬赏 25  发布者:lihunl……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河北农村人,于1998年和离异的河北京农村赵某男结婚,婚后他向村里申请了宅基地,于1999年批下宅基地并一同盖房。2000年写了迁入北京户口的申请,北京村里的大队和乡政府给派出所开了迁入证明。当年把女方和孩子户口迁入北京,所盖平房于2008年拆迁,当时村里证策按宅基地面积和房屋折旧价给了拆迁款80万,当时本村村民可以每人以优惠价3000元购买50平米安置房,每户所购房总面积最多不超20平米。我们家三口人,买了两套各是85平米的二居,其中一套写他的名,另一套写的孩子的名字,目前只有购房合同。目前我们因为感情问题在闹离婚,请问当时宅基地申请时女方户口还没到村里,那宅基地是他的个人财产吗?请对我们这家事情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实际案例大概给一个分割情况?以及此类案件的收费?一共3个问题,请逐一回答,我之前问过这个问题,大伙真是惜字如金。过年了,麻烦多送几个吧。谢谢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再加一问,孩子的房产会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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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1 19:30
宅基地属于共同财产
拆迁款均分
房子均分
律师费可以面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2-02 09:5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2-01 19:15
1、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
2、拆迁款均分
3、房屋均分(孩子名下房产,关键看是否构成赠与)
4、律师代理费面议
追问:

请问怎么才算赠与,当时写购房名字时他也在场。

回复时间: 2013-02-01 19:19
答:1、是夫妻共同财产;2、平均分割;3、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2-01 19:33
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3-02-01 21:17
拆迁款均分,房子均分.
回复时间: 2013-02-01 22:28
宅基地属于共同财产,拆迁款和房子均分,孩子的房产不分。
回复时间: 2013-02-04 12:30
您好,(1)对于宅基地,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由于是在婚后申请的,你也有使用的权利(2)房子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是对孩子的赠与,鉴于已经过户,一般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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