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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宁愿上交共产党也不愿分给其他不孝子女。

湖北-宜昌 02-01 20:22  悬赏 0  发布者:viccy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亲有3个姐妹。我爷爷的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1993年先付了70%的费用,2002年付了剩下的30%。我爷爷于1994年查出是肺癌去世,去世前只口头说房子是给我父亲的,没有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公证,然后奶奶于2011年去世。而且爷爷奶奶一直都是我父母赡养。其他3个姐妹未尽到子女赡养义务。奶奶去世前前在公证处有1个公证书,为防止发生纠纷,里面说明1、房子钱是我父母一家出的。2、属于我的产权全有儿子一人所有,他人不得干涉。3、儿子负责我的养老送终。4、遗嘱属于自愿。父亲想把房屋产权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其他3个姐妹不愿意放弃。我父亲很生气因为3个姐妹没有尽到一点子女义务宁愿不要房子也不愿分给她们。想请教各位律师,这样的情况从程序上说怎么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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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01 21:57
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2-01 20:54
可以赠与国家或其他人
回复时间: 2013-02-01 22:04
既然遗嘱都写的很清楚了 直接按照 遗嘱来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2-04 09:37
你奶奶的遗嘱将房屋赠与你父亲,有效,但你爷爷过世在先,房子发生了一次继承,属于你爷爷的部分由其配偶和子女均分,所以你父亲占有大部分份额,其他人共同占有小部分份额,你父亲首先要将通过法院确权,再做处理,包括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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