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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申请工伤赔偿、概率有多大?

云南-昆明 02-16 16:34  悬赏 10  发布者:cooleg…… 给我留言  回答:(20)
您好!
易律师
以下是伤者的受伤经过及治疗过程、请问易律师此事故能否申请工伤?概率有多大?
伤者: 张某,男,30岁,云南省某地区某县人。
服务公司: 云南某公司。
服务时间: 2011年2月 ----
服务方式: 与同村老乡薛某一起为云南某公司进行昆明市北市区一医院工地进行弱电系统建设施工工作。
受伤时间: 2011年3月26日中午14时30分时许。
伤害状况:双根骨粉碎性骨折。
治疗简况: 消炎消肿后保守治疗。
伤者现状: 基本稳定,可以下地活动但受限,不能跑步,不能快走,不能负重,不能干体力劳动,可干较轻的家务,伤者有时感到剧烈刺痛,可见腿脚颠跛。生活基本自理,部分受限。
事实经过: 2011年2月,进入云南某公司在北市区医院的施工工地现场进行管线预埋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有公司门口出入证、有公司提供的统一服装。薛某负责吃住,负责发放工资等日常管理。    
     2011年3月8 日中午14时30分时许,在对1号楼进行剔槽布管施工时、由于脚手架位移,导致张某从4米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双脚落地摔倒在地坪上,随即感到双脚疼痛不能动,随后出现肿胀,后薛某及时送进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检查确诊为双根骨粉碎性骨折。随即住院消肿治疗。
     处理过程: 住院7天后,由于医院迟迟未对伤者进行手术,伤者只能要求回家保守治疗。住院医疗费由薛某垫付。伤者回家后医治的医疗费、交通费、复查费队长有部分分担,其他费用自理,目前无任何经济救助补偿。事故至今云南某公司没有任何形式的询问与探望、也没有经济救助补偿。也没有为受害人购买任何保险。目前住院期间的病历、单据等由薛某保管。
     事发至今云南某公司、薛某未帮伤者进行工伤申请。
     云南某公司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不给伤者以工伤待遇,已严重侵犯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伤者要求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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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6 18:29
张某虽然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保险理赔。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2-16 18:32
1,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张某构成工伤,但如果要获得工伤保险理赔,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经鉴定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1),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所以张某的工伤申请直接向其服务的云南某公司提出即可,如果该公司不受理那么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提出申请即可。
(2),工伤理赔和赔偿问题。
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
如果该公司为张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该公司没有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该公司全额赔偿。
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具体每个等级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看《工伤保险条例》。
我的补充: 2013-02-16 18:39
2,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张某于2011年2月实际入职,工作一个月后该公司仍然没有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张某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位11个月。张某的公司门口出入证、公司提供的统一服装、同事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我的补充: 2013-02-16 18:40
3,关于缴纳保险的问题。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张某自入职后该公司没有缴纳保险,那么张某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张某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2-16 18:44
4,关于张某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根据本案案情可以确定,张某认定工伤是没有问题的,工作时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只不过是认定为几级工伤的问题,这个还需要根据张某治疗后恢复的情况最终由工伤鉴定结论来确定。
所以张某现在应当首先向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单位的赔偿数额,因为每个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不同,确定等级后由单位赔偿即可。
如果单位拒绝进行工伤认定或者拒绝赔偿,那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您好!张律师,
更正一下材料中所属年份应该为2012年;此材料中各方的关系为:北市区某医院(开发商)将医院建设项目的某配套工程发包给云南某公司,云南某公司将此工程的现场施工工程转包给薛某,由薛某召集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施工及进度由云南某公司负责管理,事故发生时未与薛某签属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后来补签工程劳务合同),张某为包工头薛某找来的工人,也未签合同、工资生活均用薛某负责。疑问如下: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请张律师再帮忙解答上述疑问、谢谢!

回答: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你补充描述的情况,薛某只是个人,且无工程承包资质,所以其找到的工人也与薛某一起为云南某公司服务,应当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这个确定没有问题。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既然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工作时受伤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和是否有工程合同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肯定是违法行为,如何维权上面也解答了这里不赘述,但没有合同不影响认定工伤,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即可,如何证明上面也解答了,这里不重复。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这一条的内容为“、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此规定正适合本案情况,完全可以作为张某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张某的伤情由云南某公司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因为属于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就是上述规定的第四条,公司不赔偿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2-16 19:06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追问:

您好!张律师,
更正一下材料中所属年份应该为2012年;此材料中各方的关系为:北市区某医院(开发商)将医院建设项目的某配套工程发包给云南某公司,云南某公司将此工程的现场施工工程转包给薛某,由薛某召集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施工及进度由云南某公司负责管理,事故发生时未与薛某签属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后来补签工程劳务合同),张某为包工头薛某找来的工人,也未签合同、工资生活均用薛某负责。疑问如下: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请张律师再帮忙解答上述疑问、谢谢!

回答:

1.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找证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2.有权申请工伤认定,但因工伤认定一般要求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可以找两个证人证言,或者电话录音取证
3.此法律依据对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违规转包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16 20:34
你好,可以依法申请认定工伤。
有公司门口出入证、有公司提供的统一服装,有劳动的事实,已形成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
公司不申请,张某可以申请,要尽快,在一年之内。
追问:

您好!何律师,
更正一下材料中所属年份应该为2012年;此材料中各方的关系为:北市区某医院(开发商)将医院建设项目的某配套工程发包给云南某公司,云南某公司将此工程的现场施工工程转包给薛某,由薛某召集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施工及进度由云南某公司负责管理,事故发生时未与薛某签属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后来补签工程劳务合同),张某为包工头薛某找来的工人,也未签合同、工资生活均用薛某负责。疑问如下: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请何律师再帮忙解答上述疑问、谢谢!

回答:

1、事实劳动关系。
2、可以申请。超过一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有作用。
4、是的,要承担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16 21:12
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但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后至迟一年内。2011年3月发生的事故,至今已经近两年,已经过了工伤认定时限。
追问:

您好!周律师,
更正一下材料中所属年份应该为2012年;此材料中各方的关系为:北市区某医院(开发商)将医院建设项目的某配套工程发包给云南某公司,云南某公司将此工程的现场施工工程转包给薛某,由薛某召集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施工及进度由云南某公司负责管理,事故发生时未与薛某签属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后来补签工程劳务合同),张某为包工头薛某找来的工人,也未签合同、工资生活均用薛某负责。疑问如下: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请周律师再帮忙解答上述疑问、谢谢!

回答:

1.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2.有权申请工伤认定,但因工伤认定一般要求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所以工伤认定可能会不顺利,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3.此法律依据可用。
4、违规转包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16 21:25
张某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张某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并同时需要确认劳动关系
追问:

您好!胡律师,
更正一下材料中所属年份应该为2012年;此材料中各方的关系为:北市区某医院(开发商)将医院建设项目的某配套工程发包给云南某公司,云南某公司将此工程的现场施工工程转包给薛某,由薛某召集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施工及进度由云南某公司负责管理,事故发生时未与薛某签属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后来补签工程劳务合同),张某为包工头薛某找来的工人,也未签合同、工资生活均用薛某负责。疑问如下:
1、张某与云南某公司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时云南某公司未与薛某所属施工队签署工程合同、此时期发生的事故是否能申请工伤?未签合同就进行施工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是否能对本事故的工伤认定起到支撑作用?

4、云南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薛某,发生事故后云南某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请胡律师再帮忙解答上述疑问、谢谢!

回答:

依你所说的上述情况,张某不是劳动用工。而是属于雇佣关系,作为雇佣关系,可以将医院、云南公司及承包人一起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2-16 22:17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17 01:46
1、伤者与云南某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伤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3、伤者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给申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4、伤者可能评为十级伤残;5、单位没有交社保,应该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评残伤者;
回复时间: 2013-02-17 08:41
张某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保险理赔,张某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并同时需要确认劳动关系。伤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经鉴定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单位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如果单位不履行或不支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3-02-17 10:31
1.根据你的情况,已经构成工伤。
2。你需要先进行事实劳动关系仲裁认定。
3.工人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向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2-17 14:08
你好,可以依法申请认定工伤。
有公司门口出入证、有公司提供的统一服装,有劳动的事实,已形成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
张某自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2-17 16:40
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工伤,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3-02-18 09:25
有两种方向够你选择:
1、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具体构成多少级,需要相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2、以雇员关系,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按照相应结论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2-18 09:49
肯定地回答您:属于工伤!

鉴于公司不为受伤员工办理工伤认定,员工可自己在伤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的合理请求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3-02-18 21:59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伤亡属于工伤,可以提出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2-20 11:35
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受劳动法的保护。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依法属于工伤。
公司不主动申请工伤的,受伤员工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回复时间: 2013-02-20 13:53
应当先进行劳动关系仲裁,后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认定索赔,即便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也可以以薛某,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人身 损害赔偿之诉
回复时间: 2013-02-21 09:57
你好,如果你打算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劳动仲裁申请确认与公司存在事是实劳动关系而后才能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2-21 11:4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付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论才可以申请赔付。
回复时间: 2013-02-21 12:50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21 13:40
申请工商认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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