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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可以补充新证据吗?

 02-19 14:35  悬赏 0  发布者:小米同志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已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收了起诉材料但是没有立案,收材料的同志说要领导审查后才能立案,我可以在交材料后的第二天补充新的证据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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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9日 14时38分
可以的,在开庭时补充新证据也是法律允许的。
追问:

如果起诉状提及的证据,在举证期限没有递交法院,在开庭时递交还有效吗?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希望能对你有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9 15:28
在举证期限内都可以提交证据材料。
回复时间: 2013-02-19 22:48
可以的,在开庭时补充新证据也是法律允许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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