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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导购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国定假日不休,还是单薪,这样做违法么?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权呢?

上海-浦东新区 02-21 11:47  悬赏 10  发布者:绿叶铃声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妹妹在一家私人服装店里做导购,工作都半年多了,但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国定节假日不休,还是单薪,过年期间也还在上班,老板也不曾发三薪,老板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她可以通过怎样的方法来维权呢?若是知道,希望能够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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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1 12:00
您好,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利,要求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2-21 12:28
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2-21 14:32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1 16:44
公司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过年期间也还在上班,可要求老板曾发三倍薪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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