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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陕西-铜川 02-22 21:01  悬赏 0  发布者:王伟妮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朋友是老师,在私立学校工作十四年,因为有病,现在病情严重,学校想辞退我朋友,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每年都 签订一份合同,想知道现在如果要打官司,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2 21:1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朋友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应当给你朋友12个月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要求赔偿金后不得再要求经济补偿金。
    4,你朋友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朋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6,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你朋友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2-23 10:11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复 ,最好委托律师办理,以便最大限度维护你朋友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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