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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提前收回,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山东-聊城 07-04 10:14  悬赏 20  发布者:784326……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方:甲方个人租其单位的房子转给乙方
乙方:本人
    乙方4月12日开业,5月14日甲方就告诉乙方单位要收回其房子,乙方没再进货,目前情况乙方装修6000元,剩余货物24000元如处理大约陪6000元,2个月没进货损失4000元  
    甲方在其中大约纯挣房费3500元    单位陪其乙方装修的费用1000元
        合同最重要的一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提高房价 (合同期限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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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4 11:59
可以追究出租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7-04 10:26
出租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7-04 10:27
你可以起诉甲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7-04 11:30
出租方违约,可以起诉甲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7-05 11:43
既然合同约定如此明确,建议起诉对方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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