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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土地证哪个更具法律效益

 02-28 09:41  悬赏 15  发布者:926285……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新乡 回答:(1)
我宅地有1963年老林权证.邻居有1988年新林权证.哪个更具法律效用?我现居住地因88年测量时无人居住而没有测量,对方测量了换了新证(那时我宅地无人居住对方可能占用了.让对方拿出63年老林权证对比一下对方不拿).现对方建房欲把地基建进我院里70厘米.在法律上谁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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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8日 09时58分
原则上应以新证为准,如果认为颁发的新证违法,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但就你所谈情况来说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追问:

要不回来了啊?哪岂不是让人家盖到自己院子里了!如果去县城查对方的老林权证呢?应该有存根吧?查出来对比一下不就可以了?如果查出来对方的老证和新证不一致是不是还得以对方的新证为准啊?

回答:

因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没法变更,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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