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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江苏-镇江 03-04 20:18  悬赏 0  发布者:与浪并肩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出售,2月16日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当日由买房支付购房定金15000元(已支付),2月26日之前买方付给卖房首付款160000元(不含定金),余款等贷款出来后付清。另外格式合同有一条:自甲方收到购房定金的同时,甲乙双方分别向居间方缴纳物价局核定的中介费,房价1.2%;但在补充约定一栏:交易结束时甲乙双方各承担4000元中介费,在买家付定金时中介就收取了我4000元中介费,我实际取得定金11000元。
    一直到3月2日,卖房尚未支付首付款,也未办理相关按揭手续,3月3日我打电话给中介询问,说是卖房嫌房价不满意,在扯皮。
    请问我是否可以卖方违约中止合同,(合同规定卖方违约定金不退)。
    4000元中介费是否要继续支付,是否可从中介处索回已支付的中介费。(因为合同还规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居间方缴纳总成交价的3%的交易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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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4 21:14
你好,可以起诉卖方违约,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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