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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伤赔偿案件

江苏-扬州 03-08 12:48  悬赏 10  发布者:v65444 给我留言  回答:(6)
正式员工,二级工伤(有工伤保险但是比工资级别低)咨询了两个律师,一个说没什么好赔偿的,一切按工伤保险走;还有一个说公司要一次性赔偿20年人均工资,住院护理费,回家后的护理费(按医院护理费的50%),营养费,另外每月支付生活补助费。这么一算就是100多万了。想问下哪位律师说的对,具体应该怎么赔偿。PS:伤残津贴是什么性质,算工资吗?一次性赔偿20年人均工资合理吗?有没有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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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8 12:51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本人25个月工资(参见工伤保险条例),伤残津贴是折算后的本人工资
追问:

60岁以下,失去劳动能力是否可以一次性获赔20年工资?(伤残津贴是什么性质工资还是保险的意外赔偿?)麻烦你再仔细看下问题,我在找律师呢

回复时间: 2013-03-08 12:52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追问:

把问题看清吃了再答。这不是做题目。没有答案给你copy的

回复时间: 2013-03-08 13:02
应该按照工伤处理。伤残津贴属于赔偿性质,不是工资。
追问:

那我是否可以在每月拿伤残津贴的情况下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20年工资呢?还有问题里第二位律师所提的相关条目?(我想找外地的律师打官司,我们这人均工资5万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3-08 17:05
最好直接联系律师具体帮助吧
回复时间: 2013-03-08 17:22
你好!不存在赔偿20年的问题,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需要护理是应该有护理费的,但是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相当于工资是本人工资的85%,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
追问:

谢谢你,回家后要求每月支付营养费是否合理呢?

回答:

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的,如果特殊情况又有相关证明的可以提出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3-0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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