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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额

广东-惠州 03-16 09:19  悬赏 0  发布者:chim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工伤柒级,受伤时月薪5000元,但工伤保险支付的伤残补助金才16000多,要求公司补差额,和公司协调不好,申请仲裁后,公司不让干了,我工作了七年,但一直没有签过合同,能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吗?要赔偿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也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也应该不会按我的实际工资赔偿了,这个差额能要求公司补赔吗?
问题补充:
一年的时间限期是以伤残鉴定的日期算起还是工伤认定的日期算起呢?
一年的时效是到提交仲裁的时间算还是仲裁的结果出来时算呢?
一年的时效起---止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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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6 09:46
从鉴定结论出来那天开始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3-16 09:29
一年从鉴定结论出来那天开始计算!此问题已经回答过了!
回复时间: 2013-03-16 10:04
从鉴定结论出来那天开始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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