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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新入职且符合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公司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浙江-杭州 12-04 11:31  悬赏 0  发布者:玩个蛇!你是妖怪吧! 回答:(6)
职工新入职且符合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公司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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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2-04 17:00
可以直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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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12-05 09:38
规定如此
回复时间: 2019-12-04 11:48
是规定如此
回复时间: 2019-12-04 13:33
合理。
回复时间: 2019-12-04 15:28
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9-12-04 15:36
如被侵权,建议直接诉讼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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