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刘哲  李保忠  
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份合同在找到客商后还需要签其他的吗?

 07-13 13:37  悬赏 25  发布者:eivis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1)
佣 金 合 同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条款”执行与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10%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即为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 到 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有效期___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请老师帮我看下。是否有需要修改的。还有就是在寻找到客商后需要甲方去签合同,这中间是否还需要与甲方签订其他的手续?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3日 14时35分
可以不再合同中写上,但在履行中,你每向对方提供一客商,都要求签字确认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吴老师的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45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2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900
江苏 无锡
人气:511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443
山东 菏泽
人气:2115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