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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显示器漏液后不予保修 说是人为损坏 简直霸王条款

天津-南开区 03-16 20:17  悬赏 0  发布者:mikyvi……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2-06-03在百脑汇购买三星液晶显示器 质保3年。
2013-03-12号左右 2013-03-15,2013-03-16一直陆续出现问题,屏幕右侧出现多条黑色细线、黑色墨迹。
2013-03-16去天津中北计算机售后,说是人为损坏,不予质保。且维修价格相当于重新购买显示器。平时省吃俭用,购买价格比其他品牌高的显示器,结果用了9个月就坏了,问题是不给质保?修理费用非常高,实有上当之感,不甘心!不认命!
质检难道只是三星说的算吗?我要去哪里质检证明质量问题?遇到此类问题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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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6 23:14
可以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收据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8 15:36
可以去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3-16 20:58
诉讼后可委托鉴定机构对质量进行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3-16 22:36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是否人为损坏——当然如果确认是人为损坏就没必要折腾了
回复时间: 2013-03-18 08:34
诉讼解决再诉讼中法院指定鉴定如是质量问题对方当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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