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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上海 07-13 15:24  悬赏 5  发布者:KOo2819 回答:(3)
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09.7.10~12.7.9),房客是邻居,租房时便宜200元/月,现已满1年。现我想出售该出租屋,房客不同意。合同约定双方的违约金为押金1100元(与月租金一样)。就是不出售,现租金约1600元/月,相差太多。我愿意支付违约金,要求收回出租屋,可否?法律能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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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3 15:31
即使你出售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你和新房东都无权解除合同的(除非租客同意解除合同,则你需要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对方完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你可以写个函通知他,你要出售房屋,他若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你可以出售房屋的。
回复时间: 2010-07-13 15:35
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你可以牺牲违约金解除合同,但是对方可以不同于违约金的理由主张损害赔偿。一般地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够同时主张,但是不同的诉请是可以的,因此,你需要有思想准备。
回复时间: 2010-07-13 16:11
你好,建议先和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或者让他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买卖不破租赁,你很难解除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可能会闹的和买家、承租人都不愉快,他们还要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所以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确保你的利益。
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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