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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江苏-南京 03-25 14:33  悬赏 0  发布者:两只小小象 给我留言  回答:(3)
问1:南京公交公司内部有一条制度,就是若驾驶员出现追尾、变道等全责任事故时,公交公司就会让驾驶员赔偿事故总额的50%费用,请问一下,这种制度合法吗?
问2:听说南京公交公司目前只买了交强险,那事故赔付保险公司只赔付一部分,余下不赔付的部分该怎么办,是不是应从企业成本中支出,但现在公交好象将这块费用转给了员工,出现驾驶员赔付的情况,这种情况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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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5 14:43
公司行为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3-25 15:07
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因过错导致的损害后果,单位是可以在员工手册中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但问题是如果让员工承担全部损失显失公平,这个要定一个比例。
我的补充: 2013-03-26 14:45
这个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如规定比例职工不服,在司法实践中也要由仲裁或法官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责任比例。
追问:

请问一般合理的比例是多少?

回复时间: 2013-03-25 15:55
1、不合法。
2、余下部分由公司承担,要员工承担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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