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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甘肃 03-26 16:18  悬赏 0  发布者:朱朝红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12年7月15日遭遇车祸,对方全责。目前本人还在治疗阶段,可单位以我医疗期超时,不予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可否就这一问题起诉肇事方,对我今后的生活来源进行赔偿。注:对方撞了我,导致我住院治疗,从而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今后的生活来源。另,如果起诉,以什么主体进行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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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6 16:21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先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追问:

事故导致我工作没了,失去了经济来源,肇事方不因赔偿我吗?另,要起诉以什么主体起诉,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3-26 16:36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3-26 18:26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26 19:38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没有你说的这个项目的,起诉就以你本人名义起诉,起诉的是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你要求的今后生活来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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