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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03-27 06:26  悬赏 10  发布者:风花雪月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2)
工伤前当时约定为效益工资加基本工资,每米1.8基本工资900.我连续上班24天受工伤,当时24天实发工资是9000多,请问停工留薪工资怎么计算?有什么依据?能按每月900元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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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7日 18时41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7 12:21
按你受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追问:

只干了二十四天呀

回答:

可按同类工种工资或者社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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