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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教育机构不道德体现

浙江-杭州 03-27 14:01  悬赏 25  发布者:wangwe……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0年报了杭州某教育旗下的延安路校区外语培训课程,整个课程是从最基础到最高级,当时分为两次交了8000左右的学费。
   2010年下半年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程,2011年打电话询问什么时候开课的时候,被告知延安路校区上这个课程的人比较少,我们那个班被安排到湖墅校区去上了,说2010年底上课的时候老师通知过,并让同学签字认可的。那个学期的最后几节课,我工作上忙根本没去上,他们所谓的签字认可,我根本不知道。报名之前,我也跟接待的老师说过,我住滨江,考虑路程的问题,我才选择他们的延安路校区,现在叫我去湖墅校区,我肯定不会同意。
   事情一出,2011年的3月份我就去延安路校区沟通退学的事情,接待我的老师说延安路校区没有申请退学的单子了,叫我下个礼拜再去。过一个礼拜后,找不到那个老师,询问之后才知道那个老师已经辞职,另外老师接手,结果接手的老师又不同意我退学了,学校的出尔反尔,让当时我想换读其他课程的兴趣都没有,坚持要求退学。跟之后接手该事情的延安路校区负责人电话沟通几次,因为我的一再坚持,她建议我自己把这个课程发布到19楼上卖掉,沟通之中我也问过我还剩多少课程,她帮我算过还有6000多元钱的课程未读。
   之后由于个人原因,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在此期间未接到他们学校一个电话,也没有提醒我如果最近不上要办理延期等等他们所谓的条款。
   2013年3月23日,我再次去延安路校区沟通这件事(结果延安路校区已经搬了),后来联系他们的前台才知道现在校区的位置,跟他们现在总校区负责人杨老师沟通,当时没有给到答复,说是星期一(3.25)给我来电,在3.25没有接到她来电的情况下,我于3.26下午打电话过去跟她进行沟通。
   在沟通期间,杨老师对于我提出的几点问题的答复根本不能让我接受:
杨老师:你只能提供学员证跟发票,并不能代表什么?
我:我作为个人保存的肯定只有学员证跟发票,那你们学校老师上课不是会点名的吗?查你们的记录,就知道我有没上课?
杨老师:我们学校的记录只能保存2年?
我:我当时是2011年的事情啊,在你们学校保存的期限之内啊。
杨老师:我们学校搬过,资料已经遗失。
我:你们资料的遗失就能否定了我没有上课的事实。
杨老师:你报的这个课程已经结束了。
我:那是你们学校结束了,我还没读完怎么算结束了?
杨老师:你当时为什么没有办理延期?
我:当时我已经是申请退学了,而且再与你们沟通过程中,根本没有提醒我要办理延期,我是上班的,不是全日制的学生,不可能天天研究你们的手册、报名资料。
在来来回回半个小时的沟通中,她只说课程已经结束,根本没提出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案,连最起码一个机构该保存的东西都提供不出来,只能用同样的理由来回答我不同的问题,完全是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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