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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中国银行的中银E贷,贷了27万,因为疫情情况,导致生意失败了

广东 04-07 21: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我在中国银行的中银E贷,贷了27万,因为疫情情况,导致生意失败了。现在到期了,没能力尝还。请问,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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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07 21:29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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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4-07 21:31
协商还款或面临被 诉
回复时间: 2020-04-07 21:33
可以按照贷款 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4-07 21:31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4-08 09:5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4-08 12:47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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