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借款合同

 04-10 12: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蚂蚁金服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
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歉人民币(大写:壹拾
万元整)(小写:10000)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6厘。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24个月,从2020-04-
09起至20220409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
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
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
与本小额货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姓名:xxx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
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
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
总金额的10%逾期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如末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敝,乙方应当承担违
约金以及因诉讼发恢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
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
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乙方需在甲方审核通过后配合甲方进行验证借还
证,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否则视为
违约,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屜行过程中发生
辅辑辑辑
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本小额货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
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货款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五分期协议
,货款成功后退还乙方百分之九十五分期协议费!
蚂蚁金服股份有限公司

请问这份借款合同有问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0 12:04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10 12:04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4-10 12:05
你好,谨防上当受骗的
回复时间: 2020-04-10 12:10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52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0 12:11
在线咨询刘平律师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4-10 13:08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4-10 14:40
你好,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0-04-10 16:29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36300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29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12
辽宁 大连
人气:12051
重庆 渝中
人气:3965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6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