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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装修公司解除合作所带来的赔偿问题

广西-南宁 04-01 10:37  悬赏 0  发布者:zoi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业主现在欲与A装修公司解决合作关系,已经做好赔偿准备,但是对方却借此机会漫天要价。 业主2月末与A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三万元的《合同书》,并预付了一万八的第一笔工程款,约定三月中开始装修。 开始装修后,因业主未能及时购买瓷砖,要求工期顺延三天。而顺延期间,业主因为家庭和可能的工作调度的缘故,急需用钱。决定与装修公司停止合作。 装修公司目前所做的项目就是在待装修的房子中贴了部分的防尘垫以及开工门套。 申请停止装修后,业主以诚恳的态度承认了毁约给装修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约定予以适当赔偿,希望A公司能够按照市价来收取产生的费用。A装修公司却要业主赔偿其五千元的设计费(只有两张CAD平面图)以及一千六的人工费(量房一次,开工咨询水电改装事项一次)和六百元的材料费(广告门套及防尘贴),共计七千二百元。 后与装修公司面谈未果。欲走仲裁路线解决。 如果准备仲裁对我方比较有利?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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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1 12:39
你好,你们可以等对方起诉你们,具体赔偿金额按照你们签订的协议约定或者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追问:

主要是在我们第一份签订的《设计协议书》中有一条“如果只是请装修公司设计而不施工的话,设计费用按照100-120元/平方计算。”虽然,该协议书中说明“交纳第一笔施工费用之后,本设计协议作废”同时《合同书》也说明“如果停止合作,按照具体项目进行赔偿。我们与装修公司的争论点也主要是围绕则5000的设计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我们认为,现在给出的两个平面图只是非常简单的平面CAD,我们愿意花费1000元的费用。但是,对方认为,哪怕再简单他们也要收5000元。合约中有规定,出现赔偿协议不能协调的。只能走仲裁。。。

回答: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01 10:44
直接解除合同等对方来起诉吧..具体赔偿多少的话依你们签订的合同或者对方的实际损失而定.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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