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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及治疗老人

 04-07 19:38  悬赏 45  发布者:q450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老人得了病。有4个女子一个儿子。女儿嫁出去完了。儿子在家里。家里以前陪了土地。土地是在女儿嫁出去10几年后赔的。嫁出去的女儿现在要求平摊以前土地赔的费用,之后的到土地钱后。在平摊医药费。请问这个是该平摊土地之后在平摊医药费。还是女儿直接就有给与医药费的法律关系。我是留在家里的儿子的儿子。请律师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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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2日 14时45分
你好,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在父母家仍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的,那补偿的钱应该给女儿分的。至于老人治疗的钱,属于孩子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女儿不应以补偿款未分而拒绝向老人尽赡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提赡养纠纷之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7 19:49
如果征地补偿是给你们家老人 老人有权处理 没有说非得给哪一方 子女有赡养义务 可以以老人名义起诉要求赡养费
追问:

土地是我们以前分分家分的。女儿嫁出去了。因为在农村所以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地的。现在他们这个要求合法吗?

回答:

农村的说法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追问:

刘律师,请问这个治疗费。该不该平摊?

回答:

应当分推 当然有能力的多出一点也是可以的

追问:

土地钱有没有必要平摊呢?最后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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