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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社成立的广告公司注销,员工赔偿问题

北京-东城区 07-24 10:29  悬赏 0  发布者:小小2091 给我留言  回答:(9)
律师您好!我们是中央级媒体广告部的员工,2012年入职时是以报社广告部的名义被招聘进来的,但入职签的合同是广告部成立的广告公司,但报社领导承认广告公司与报社是一家的,因为公司没有独立的财务,一切账务往来都经由报社的财务负责。2019年8月6日,报社决定注销这个公司,并签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通知内容中有如何安置员工,称若选择与报社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龄将会在报社进行延续,薪酬待遇将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若决定不与报社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本公司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工作年限予以经济补偿。当时的这份通知大家都认可,并且后续也谈到了工资的调整,虽然比现在低,但是大家也是能接受的。但自从签定了这份解除通知之后,却迟迟未给我们办理与报社续签的新劳动合同。2019年12月,领导又突然让我们准备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说要与报社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进行几天后又没了下文。2020年6月30日,突然下发了一个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与前次不同,这次只是说公司注销,解除合同,没有解决方式和措施。后来才知道报社决定把我们集体辞退。但直至7月22日,我们尚未收到解篨合同后的相关赔偿方案。
我需要咨询的问题如下:1、报社的这种行为属于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吗?如何赔偿?2、2019年8月6日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是否有法律效力?第二次又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合理吗?3、2019年底,公司给我补签了从2019年9月9至201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因为可能认为1月份会跟报社签,所以才让我补签了合同,)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有签几个月的吗?3、2020年3月22日,再次补签劳动合同,这次签的时间为2019年9月9至2020年9月8,我想知道这份合同与前一个合同有时间重叠,有法律效力吗?而且这次签字之后当时并未把合同给我们,我们也特意问人事要了,依然没有给!直至7月16日,才拿出了他补签字后的合同,但他的签字时间与我的签字时间不同,(合同上我的签字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他的签字时间为3月22日。因为其他员工合同到期时间为3月22日,明显的忙中出错,跟补签其他员工合同到期时间签了同一个日期了!)关于补签的证据我们都有录音为证。4、关于版费问题:作为广告部的编辑,入职时报社分管社领导和广告处领导明确表示工资构成中有基本工资、编版费用、奖金等。但是自入职以来以“下个月发”“以季度发”等等理由拖着不发,我们也争取过多次,部门主任也写过材料争取过,最终都不了了之,但是在我们之前广告部编版人员是有版费的,也曾发过。报社是有版费这个制度的,然而在同一张报纸上出版,却各种拖着不给我们版酬,我认为这是我们劳动所得,曾连续几年都有统计记录,领导签字,请问,关于版费部部我们可以主张吗?报社的做法合法吗?5、关于福利。初入职,我们与报社所有员工一样拥有福利待遇,但是之后福利待遇承诺以折合成现金发给我们,但至今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我们也没有获得过任何的福利,甚至防疫物资、防暑降温费及每年的员工体检都莫名取消,这部分我们可以主张吗?6、关于赔偿。我们能争取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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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02187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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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7-24 10:33
这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7-24 19:25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支付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32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解决,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34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35
如果存在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询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45
你好,可以详谈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48
建议先行协商,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24 12:36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24 13:49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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