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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被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强行拿走了,留下一张收条后不再退还。

新疆 04-14 18:08  悬赏 15  发布者:展望未来56…… 给我留言  回答:(0)
于敏律师你好: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2004年通过朋友去办理的证,证件办好后我在该土地上盖房3间居住到2010年都没有发生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在2010年夏天土地增值明显,我的房子宅基地出现另有一人也拿出了一个土地使用证声称我的宅基地是他的,要我把房子搬走,双方发生纠纷后我拿我的国土证找到国土资源局评理,没想到国土资源局直接把我的宅基地使用证抢走就不给我了,最后给我写下一张“收条”,因与他人发生土地使用纠纷,为了便于处理,将我的证暂存我局。  然后加盖了国土局的公章。就这样我没有了土地使用证,只有之前已经复印好的复印件了。一个月后国土局说我的证件没有建立档案,认定我的证是假的。但我的土地使用证实体及上面的所有公章都是真的。与我发生纠纷的第三方的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档案,可是他与国土局的关系好,国土局2010年就给他补建了档案,但档案上的审批手续一个公章都没有,全部内容都是一个人填写的笔迹。国土局以此唯有说他的有档案,所以证件有效,我的没有档案证件是假不给退还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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