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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合法吗

江苏-苏州 07-22 18:18  悬赏 15  发布者:SxA978 回答:(1)
我是2009年6月进公司的   当时说试用期三个月   但是知道今年三月10才让我们签劳动试用合同(上面说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就签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间还要扣押金   ,  到了三个月后叫公司签合同,公司说正在办,问了几次都是这样;到了七月十二号突然裁掉了我;十五号发工资我去拿,还要我签证明我在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明才给我发工资,我是没见过这样的,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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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2 18:22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一共11个月);
2、扣押押金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拿回押金;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金;
4、建议你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以上工资和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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