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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新疆-博尔塔拉 01-10 10:58  悬赏 0  发布者:anli54…… 给我留言  回答:(2)
1985年购买村上基地一处,但是户籍还在老家,大约1.4亩左右,1992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宅基地0.7亩以上需要按临时用地缴纳临时用地管理费(当时计费标准为200平方以下0.10元/月,200平方以上0.12元/月),一是因家中经济困难交不起钱,二是户口不在本村无法划拨或办理其他业务,为此村委会收回多余部分划拨给本村其他需要宅基地的村民,1992年12月该两户宅基地证已颁发.现在想要回以前收回的.7亩宅基地。诉求是否合理?有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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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1-10 12:08
按照审批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1-01-10 18:24
发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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