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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0年设置的激励方案,本人都完成,并在2020年12月与公司以书面形式确认获得数量

河北-石家庄 03-13 17: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在2020年设置的激励方案,本人都完成,并在2020年12月与公司以书面形式确认获得数量,由于疫情影响物流造成奖励物品延迟至2021年3月发放,但发放时却以3月未出勤为由不予发放2020年的物品,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我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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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3-13 18:25
可以维权
回复时间: 2021-03-13 19:56
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给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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