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民诉法规

 04-29 06:11  悬赏 5  发布者:风花雪月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8)
法院在收到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起诉状后在七日之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可又在十九天时又立案并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因是单位起诉到中院中院也不受理,可裁决书已生效,为了让裁决书不生效用人单位与法院毁灭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有录音为证,我是否应诉?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9日 06时17分
你应当应诉,并可以提出抗辩.但个人认为你很难成立,因为法院院尽管未受对方的撤销之诉,但此裁定也不是发下来就生效的,也有一个上诉期,如果单位上诉成立,那法院还必须受理,并且超过仲裁规定的提出诉讼的时限,很正常.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9 06:33
建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3-04-29 06:37
积极应诉,说明原因
回复时间: 2013-04-29 07:14
你应当应诉,并可以提出抗辩.
回复时间: 2013-04-29 07:36
向反映监察部门和媒体反映
回复时间: 2013-04-29 10:32
你应当应诉,并可以提出抗辩.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3-04-29 12:05
应诉,看看起诉时间是否超出时间,已经超出你就可以抗辩。
回复时间: 2013-04-29 14:55
你好,已经回复,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应诉,并计算时效在庭上提出抗辩。。
以上回复,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上海杨浦区
江苏无锡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375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112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4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15
江西 赣州
人气:320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