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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广东-云浮 05-03 09:19  悬赏 5  发布者:yfgdm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11年6月开始在现单位工作,于2012年年初转正。2011年6月至8月外出学习3个月,但是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今年4月中旬本人提交辞职申请,现单位要求我赔偿外出学习费用。接受本人学习的单位为一家常年免费接受外来人员学习的机构,而且现单位还扣压本人1000多元的工资未发(为2012年度风险金),上个月还有406元为发给本人,外出学习期间未购买五险。我想请问是否要赔偿?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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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03 09:27
这是可以的
追问:

现单位要求我回去上班,否则要按照旷工处理,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要求现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本人双倍工资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3 09:29
可以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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