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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

天津-河西区 05-04 20:17  悬赏 0  发布者:babazu…… 给我留言  回答:(7)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屋是我妈的兄弟姐妹凑钱买的),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现在是我,老爸及其再婚老伴一起生活,再婚老伴有一女儿已成家搬出去了~~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登的是我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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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04 20:44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第一顺序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再婚时继子女随同生活且未成年的,因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记错了,没有公证,房子是公产房可以提前立遗嘱吗?谢谢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04 20:59
你父亲可以立遗嘱处分。
回复时间: 2013-05-04 20:32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13-05-04 20:38
公证的什么内容?
回复时间: 2013-05-04 20:57
如您所述,再婚前公证房子登的是您父亲的名字,那房子就是您父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您父亲百年之后,如果没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说,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5-05 13:56
你好,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百年后,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5-05 15:16
你好,你爸爸现在还在世,可以留遗嘱,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只能依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顺序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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