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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北京-东城区 01-30 09:40  悬赏 0  发布者:流浪者 回答:(11)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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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1-30 09:45
你好!你需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电话录音等。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帮你分析解决。
回复时间: 2022-01-30 10:37
可要求经济赔偿金。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9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30 10:42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22-01-30 13:10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30 17:07
你好,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30 19:20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2-02-01 17:33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22-02-02 19:41
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局进行举报的
回复时间: 2022-01-30 09:41
那就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22-01-30 09:47
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2-01-30 11:25
无故解除合同,补偿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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