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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业主反而将妻子的户口迁入将出售房屋的名下

广东-广州 05-11 16:05  悬赏 0  发布者:xingui…… 给我留言  回答:(3)
于5月1日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交了定金2万元,目前还满意办理过户和按揭,合同中约定交楼后卖方将户口迁出,但是在5月10,原房主却通知要将自己妻子的户口先迁入拟出售的房屋名下,等交楼后再迁出,并且已经向公安局递交了迁入申请。现在担心由于政策的问题或原房主到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出。由于业主的申请是在签订合同后才向公安局提交并且是提交申请之后才通知买方,签订合同前业主也未告知。请问此种情况能以重大变化或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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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11 16:1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后可要求其迁出。
回复时间: 2013-05-11 16:36
你好,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不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回复时间: 2013-05-11 16:37
不是说“等交楼后再迁出”吗,可以考虑没收定金,不影响房屋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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