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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垫资后,法人逃跑

上海-长宁区 07-29 11:27  悬赏 0  发布者:zhouzh…… 给我留言  回答:(4)
开发区在代理企业注册时垫资,开发区当时未把开户验资等证件收回,执照\开户证明等均在法人手中,目前,法人因欠下高额债务失踪,开发区无法将垫资款取出,又找不到法人,请问开发区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垫资款如何能够取出,而不受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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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9 11:55
1 先报警,看看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回复时间: 2010-07-29 11:59
第一,公司注册成立后,注册资本无法抽回,除非是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虽然可以经股东会减少注册资本,但也无法全部抽回出资)。
第二,开发区的垫资若有相应的证据,应视为对公司股东(出资人)的借款,可以向其个人主张。若其个人名下有财产,即使失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第三,若其个人名下有财产,开发区向个人追偿更有利一些,因为公司应该已是资不抵债了。
回复时间: 2010-07-29 16:31
关键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钱是开发区出具的  这样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0-07-30 13:49
1、股东出资后,钱款属于公司资产,无法抽回;股东的出资作为公司财产,首先应清偿债务,有剩余的,再分配。
2、开发区的垫资行为应视为借款;可以起诉股东。
3、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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