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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四级已经认定,赔偿的总金额大概是多少?

浙江 05-14 12:11  悬赏 0  发布者:qqqsss……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爸在2010年9月矿山工作时被工地工程车撞倒碾压,造成伤残,经鉴定为工伤四级,想咨询赔偿的总金额大概是多少?上诉中其中有一项律师计算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工资2800×21个月×10 共588000元,这项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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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4 12:19
四、四级伤残补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计算21个月;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75%(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本人死亡;3、结束劳动、工伤关系可一次性按本人工资10年的标准补偿伤残津贴;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计算12个月;5、一次性领取护理费:需护理的以工伤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10年。
回复时间: 2013-05-14 12:20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5-14 14:26
这种计算是错误的,如果交有社保是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如果没有交纳社保是可以一次性解决的。详细咨询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找甘律师面谈,来所咨询也是免费的,或打电话咨询交流。甘律师电话:1881527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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