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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道一点自留山也没有吗?

 01-04 20:35  悬赏 20  发布者:qxslm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6)
我是1992年嫁到淳安县千岛湖镇东庄村的,第二年我就分到了田地,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由于我婆婆去世,只有我和公公两人分到了土地,县里也发给了土地承包证,我也交了十几年的农业税和村里的务工摊派费,共同管理原有的自留山。到了2006年,我公公去世了,公公的子女(都是非农业户口,也不是该村经济组织成员,有国家分配的工作)却强行把我原来管理过的自留山分掉了,说是按继承法,村领导和镇干部都说我是没有份的,说我们家是政策上所说的农村消亡户。可公公去世,我还在呀!更何况我还有女儿呀!土地承包证上还有我的名字呀!可干部们不管,强行把自留山分给了公公的子女,并给他们做了林权证书。我现在是连砍柴的去处也没有了,哪位高人能否告诉我,我有份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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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金华]
  • 倪振杨律师
  • 电话:13957965616,13566782836
  • 14735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1月04日 20时47分
农村土地承包是一户为单位,户内人员去世,其他户内人员有权继续承包经营。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41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1-04 21:27
有你的份额,可以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09-01-04 21:42
有份,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1-05 09:25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户内人员去世,其他户内人员有权继续承包经营。 
你可以通过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09-01-05 19:36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1-10 23:12
你可以通过诉讼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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